Flog是什麼?
弗落格即Flog即fake weblog,顧名思義就是假部落格,在FakeBlogsWiki裡有一些初步簡略的定義,原則上,該站所謂的Flog就是意指假借部落格之形式,而行商業行銷之實質內容的部落格。
部落格反商?
眾所周知,部落格由於它的源起與早期發展者、推廣者的背景因素,向來予人自由主義、崇尚個人價值與公益或非商業的初印象,儘管我無意在這篇文章裡論斷諸如「部落格是什麼?」的大哉問,不過,要說部落格反商,我想應該還不至於,但,提及Flog,由於FakeBlogsWiki上的定義目前還不算太清楚,因此相當容易讓人有這種反商的直覺聯想。我倒毋寧認為拿著Flog標籤所要從blog裡區分出去的是那些掛羊頭賣狗肉的blog,不過,這樣一來便又涉入blog沒完沒了的大哉問:即blog是什麼?什麼才叫作blog(似乎要這樣才好反證哪些不是blog)。
事實上,把blog拿來仔細檢視,並且立意要二元區分為真假blog,感覺上實在是十足血統主義的作法,就好像說blog是有著皇室高貴血統一樣萬世一系。我當然不同意這樣的衡量,blog的形式與內容至今仍在不斷演化,要說有一天blog成為行銷人員必備的行銷利器,也並不是不可能的事。
誠實為上
那麼,究竟Flog是哪一點招惹了部落客,而非要為它貼上一個熊出沒危險一般的標籤呢?我的猜想是源自部落格的價值之一:誠實,沒錯,Flog相較於Blog所崇尚的誠實為上價值而言,實在是相當抬不起頭的,而憑藉這一論點,我們也可以把那些正大光明以行銷為目的的blog排除在Flog之外,也就是說,真假無關商業與否,而是誠實與否。
認為有必要把Flog揪出來公諸於世的觀點,應該是認為在網路上發表個人所見所聞所感所思是可以接受的;在網路上推銷或為某項商品服務造勢是可以接受的,但,假裝成發表個人所見所聞所感所思卻實際從事推銷或為某項商品服務造勢則是不可接受,或者至少必須被標示清楚,而不能魚目混珠。
真假部落格之百事女孩
然而,要分辨一個部落格是否為Flog,其實並不是那麼容易。FakeBlogsWiki上列出來的麥當勞林肯炸薯條是據悉可信度極高的Flog,主要的原因就在該blog雖然在每一篇文章都有幾篇回應,然而它的回應功能卻是關閉的,再加上它一面倒的措辭、最後索性直接連上麥當勞官網等等跡象,幾乎讓人難以相信它跟麥當勞沒有關係。
另一個例子則比較具爭議性,即That Pepsi Girl(百事女孩)。
如城市傳奇一樣的情節是這樣的:
家住美國密西根的男子Justin,迷上了在2005年超級盃電視轉播的百事可樂+Apple iTune廣告裡驚鴻一瞥的百事女孩,因而到Blogger開了一個叫That Pepsi Girl的部落格,傾訴他對百事女孩的愛意,後續的發展還包括如何查到百事女孩的本名叫做Mandy Fujiko Amano,她是數位漫畫大師Jeff Amano的女兒等等。
與拙劣的「麥當勞林肯炸薯條」相較之下,百事女孩(That Pepsi Girl)這個案例顯然高明許多,事實上,從各方面可供驗證研判的資訊都無法斷言這是一個Flog,但我還是忍不住想像「如果那是一個Flog?」或者那並不是一個Flog但卻確實達到Flog所企欲達成的目標。
事實上,百事女孩並不是第一個為廣告女星而開設的部落格,先前已經有The Blonde Girl from the Old Navy Commercials這樣的例子,只不過在行銷效益上,百事女孩顯然更為矚目。
由於沒有足夠確切的資料指涉百事女孩是Flog,因此我只能假設如果它是的話,那麼在它背後潛伏著什麼樣高明的行銷算計。首先,顯而易見的是部落格創造公眾議題的優勢,在這方面,百事女孩之於廣告文本,發揮了類似同人誌那般持續延燒商品元素的熱度,並且,重點也在於行銷人員所設定的商品元素,而Mandy Fujiko Amano這個選擇則更是神來一筆。
試想倘若我是網路行銷人員,而增加廣告點播、曝光率與討論熱度是我的行銷傳播目標,那麼還有什麼比設定亮眼的新面孔女星作為Uniqe Selling Point還更合適呢?
與虎謀皮?
我確實相信blog會是很好的行銷工具,無論在行銷觀念或商品或服務都必然能有傳統媒體所不具有的資訊穿透力,但,當blog成為Flog的時候,或許一切也將為之改觀。
有人認為Flog的背後廣告主應該要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地資助部落格圈的各種發展可能,我想,原因也正在於Flog是依附在blog的價值優勢之上,要是blog毀了,再強勢的行銷企劃也無處施展。
Flog?! That Pepsi Girl
Pepsi Girl打開冰箱,Pepsi Girl關上冰箱。在這支選在美足超級盃黃金檔期播出的廣࡭…
我之前也覺得這個話題有趣極了~也相當具有爭議性!
這幾天也持續在國外blog關注後續相關討論,
找到了一篇Pepsi Girl Blog Not Pepsi Marketing Ploy
看來好像這個Justin真的是個痴情男孩,話說回來,又有誰能知道事實如何勒,或許大家誤會了這個痴情男孩,但這樣利用blog的marketing event似乎頗吸引人~難保沒有廠商已經學了起來,正在佈局下一個裹著糖衣的誘人Flog呢?
#Blog的超級任務!一個有趣的尋找美眉blog!或是商業運作的假blog?
故事是這樣發生的。
就是圖裡的這位女孩,在2005 Super Bowl的
Sorry~上篇回應中我放了html語法無法顯示~放在這邊!
我對這件事之前寫的小文章
http://blog.roodo.com/sunjoe/archives/18296.html
國外找到澄清此事的文章
http://www.adrants.com/2005/02/pepsi-girl-blog-not-pepsi-marketing.php
for your reference…
謝謝你的留言,Joe
我現在覺得有點扼腕沒讀到你的文章,
前一陣子因為忙著遷移一個網站主機的事,
所以只能依著早先找來的資料寫就這篇,
其實我的重點本來是擺在演繹假設那是一個Flog的企劃原委,
早拜讀你的文章的話,
乾脆就放個連結「事件原委請參見Joe’s blog」再接著寫了,
關於百事女孩真假的問題,澄清的攻訐的,我大概都看了,結論是莫衷一是,客觀而言是挑不出毛病,但既成的現實顯示這個blog的確有助於整個廣告Campaign的推行,我同時也相信全球的行銷人員所關注的也將是「這個結果是怎麼促成的?」而不是「這個blog到底是真是假?」
我寫過一篇…“虛擬信任”兩面刃
與你此篇探討的Flog話題類似
也許你有興趣看一下
http://www.blogtw.com/blog.php?id=125223
謝謝預修生的留言,我也循線去拜讀大作,與本篇其實不盡然有交集,不過,還是提供幾點觀後感言如下:
事實上,以虛擬兩字用來指涉blog的信度並不妥適。
網路是媒體,blog也是媒體,就跟電視、報紙、雜誌一樣,假設今天有人因為某名人的電視節目、報紙或雜誌專欄甚至是書的影響而去進行消費,比方說于美人的瘦身節目、書裡出現的食材或店家,大概不會被稱作虛擬的信任、虛擬的口碑、商譽或品牌才對,同樣的,也不應該把網路或blog所產生的行銷傳播效應特別區分出來改稱為虛擬什麼的,雖然一般媒體總習慣稱網路為虛擬世界,但那一點也無法精確描繪Flog之於blog的事實,因為Flog之所以會為行銷人員所青睞,就是著眼於blog的真實、直接、可信,並且blog的影響力也不盡然源自讀者數夠多,畢竟blog的形式、內容必先真實、直接、可信才可能累積它的媒體信度,從而累積讀者數。
我看看
不知道 用用看
讀完這篇讓我想起之前的一封 E-mail,
那封 E-mail 的內容和 Flog 一樣都是與「廣告」有關,
但是評價卻高下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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